2022-11-10 13:23:47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迁安交警

“迁安交警”公众号面向社会开通交通违法“随手拍”举报功能

近年来,广大市民高度关注道路交通秩序和安全,并通过多种渠道向交警部门举报交通违法,迁安交警也不断加大现场查处及监控设备抓拍违法行为的力度,然而仍然难以实现违法行为整治全覆盖。为更好发挥市民监督作用,拓展执法覆盖,减小违法整治盲区,督促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守法,形成警民共建文明交通合力,迁安市公安交警大队根据《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等法律法规,创建迁安交警“随手拍”举报平台,实现“快举报、快查处、快回复”。即日起,市民可以通过“迁安交警”公众号,举报迁安市辖区内各种交通违法行为。

市民可进行举报的情形包括:违法停车(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专用道、盲道、消防通道等违停行为的,以及其他道路范围内妨碍车辆及行人通行的违停行为)、机动车违法变更车道(违反禁止标线、变更车道时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机动车非法改装(擅自改变机动车外形、结构、构造或特征)、机动车逆向行驶、违法掉头(违反禁令标志掉头或在实线处掉头)、客货运车辆超员超载、故意遮挡污损号牌、其他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市民可以首先在微信公众号中搜索、关注“迁安交警”公众号

然后点击红圈中的对话框输入框

点击红圈内添加照片或视频按钮

选择相册内事先拍好的视频或照片,点击发送原图

举报照片要求:照片需有拍摄日期时间、地点(准确到道路名称)等水印,能清晰记录违法车辆号牌、外观以及违法事实,道路周边环境等。照片最低3张。最多5张;远景和近景至少各一张。视频要清晰记录违法车辆的违法事实、所在地点(包括行驶方向)、车牌号等信息。(可附带文字说明)

为确保举报信息的有效性,举报人必须在违法行为发生24小时之内上传图片或视频。举报人提交的图片、视频,不得存在伪造、变造情形,且不得做任何后期特殊处理或数码合成。违法信息经核实后,交警大队将作出相应处罚并严格保密举报人信息。

编辑: 罗旭辉
热点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