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月12日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五次主席会议通过)
经由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授权,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十五次主席会议决定: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于2023年2月7日至9日召开,会期3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