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2-12 18:46:26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中国唐山

唐山这些人可以办理经适房不动产登记了!

近日,中国唐山网站发布《第四批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登记材料收取公告》,详情如下:

第四批经济适用住房不动产登记材料收取公告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将于2023年2月14日至28日,协同河联园小区物业,收取第四批经济适用住房居民办理不动产登记材料,共涉及18栋楼,分别是:407楼、408楼、409楼、410楼、411楼、412楼、413楼、501楼、502楼、503楼、504楼、505楼、506楼、507楼、508楼、509楼、510楼、513楼,以上栋号中全款购房人尚未交纳材料的请务必按时递交;贷款购房且已结清的购房人请持贷款银行的结清证明交纳;尚未结清贷款的不在此批收件范围,收件时间另行安排。

我们将严格按照确定的时间、楼栋号收取,请大家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其余楼栋的经济适用住房购房人请耐心等待我们将分批次收取,具体时间另行通知。需携带要件及时间安排如下:

需携带要件:

1、购房人及共有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1张A4纸上)3份;

2、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首页及本人页复印在1张A4纸上)3份;

3、婚姻证明(结婚证或离婚证、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书)原件及复印件3份;

4、购房发票原件及复印件3份;

5、贷款结清证明原件及复印件3份;

6、大修基金票据原件及复印件2份;

7、因离异、继承发生产权变更的需持(离婚协议、法院判决、调解书、公证书等)材料原件1份及复印2份。

时间安排

注意:复印件需统一使用A4纸

办理过程需购房人面签相关材料,购房人须亲自到场!

办理期间请各位居民戴好口罩,注意保持距离自觉排队!

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7:00

地点:河联园小区物业

唐山市住房保障管理中心

2023年2月8日

编辑: 王雅丽
热点
  • 一周
  • 一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