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出台意见
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张龙)近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行政应诉工作的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若干问题的规定》和《河北省行政机关行政应诉办法》,中共唐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质效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
《意见》从市级领导带头出庭、党委(组)会议研究出庭、行政争议多元化解、府院联动分析通报、加强对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指导、纳入年度考核六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特别是将行政应诉情况纳入对市直部门、各县(市、区)依法行政考核和法治建设考核,将反映行政机关负责人应诉质量和应诉效果的指标,作为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体系、法治政府建设督察和各县(市、区)、市直部门年度述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对各县(市、区)、市直部门法治政府建设党政领导班子考核评价体系。
提升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是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环节,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举措。我市以规范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为抓手,多措并举、精准发力,让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真正实现“告官又见官”“出庭又出声”,以实际行动诠释人民至上、尊崇法治,不仅具有法律意义,更具有社会意义,既赢得了行政相对人的信任和尊重,也彰显了政府的担当作为和法治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