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唐山市丰润区纪委
唐山市丰润区监察委员会
关于公布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方式的
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维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助推全区经济高质量发展,丰润区纪委监委成立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专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现公布监督举报方式,诚邀全区群众和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监督举报。
一、监督举报内容
《唐山市丰润区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18条政策措施(试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打折扣、做选择、懒政怠政、干扰正常经营、“吃拿卡要”、说情打招呼以及其他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
1.政务环境方面。各职能部门不及时落实“一门、一网、一次”办理机制,未真正实现一窗受理、一站办理、一次办结和不见面审批问题;进驻政务服务中心的各单位假进驻、前店后厂问题;保障企业用水用气用电服务不力问题。
2.信用环境方面。各职能部门未及时兑现惠企支持政策问题。
3.法治环境方面。各执法部门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吃、拿、卡、要”、“人情”执法、“钓鱼”执法、多头执法、粗暴执法和“双随机”检查、“同案不同罚”问题。
4.市场环境方面。各职能部门不规范招标采购市场行为,出现围标串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问题。
5.金融环境方面。各职能部门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力度,发挥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作用不力问题。
二、监督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0315-3081272(工作时间);
2. 来访举报:丰润区纪委监委信访举报中心;
3. 来信举报:丰润区纪委监委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专班(收),邮编064000。
特此公告。
中共唐山市丰润区纪委
唐山市丰润区监察委员会
2023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