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11 09:32:29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晚报

小心“捷径”是“陷阱”,求职骗局要警惕

案情回顾:2021年6月,陈某以能为他人安排工作、调动岗位为由进行诈骗。他花钱雇佣了两名“工作人员”,冒充各单位、公司人员与被害人见面、通话。有些人以为陈某有“门路”能给自己安排“铁饭碗”,纷纷找到陈某“求职调岗”。截至案发,陈某共向93名被害人诈骗1000余万元。

路南检察提示:近年来,应聘、求职人员不断增多,不法分子也开始利用招聘来骗取钱财。骗子往往吹嘘自己门路广、关系多,可以通过“关系”帮大家找到“好工作”,但需要花钱疏通关系。很多人求职心切,交钱后才发现骗子逃之夭夭,好工作也遥遥无期。在此提醒大家,找工作要到正规劳务市场应聘或者通过正规考试,通过熟人“托关系、走后门”的做法,不仅助长了社会的不正之风,也给了不法分子可乘之机。

检察官说法:陈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用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方法,骗取多名被害人1000余万元,数额巨大,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应当以诈骗罪追究陈某的刑事责任。

法条链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周玉妹)

编辑: 李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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