迁安市关于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为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一中、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解群众反映强烈的相关执法突出问题,按照中央和省、唐山市、迁安市统一部署,决定从现在开始至2023年10月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专项整治内容
(一)“逐利执法”问题。重点整治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款指标、执法数量考核指标、非税收入任务,违规设置电子监控系统,乱罚款、滥收费等问题。
(二)执法不规范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自由裁量权,随意设置路障,随意拦车、扣车,任性检查,选择性执法,违法违规限高限行限速影响交通等问题。
(三)执法方式简单僵化问题。重点整治“一刀切”执法,运动式执法,过度执法,重打击、轻人权保障等问题。
(四)执法粗暴问题。重点整治重处罚、轻教育、轻纠错、轻服务,以罚代管、一罚了之,不听辩解、不问缘由,“碰瓷式”执法,对待群众“冷横硬推”、侵犯群众合法权益甚至暴力执法等问题。
(五)执法“寻租”问题。重点整治滥用职权、徇私枉法、以权谋私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放管服”改革落实不到位,对非法中介及辅警、辅助人员违法违规行为监管不力等问题。
二、问题线索受理举报方式
(一)迁安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受理举报电话:0315—7622222
邮寄地址: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迁安市燕山大路南段燕钢小区对面),邮编:064400。
受理举报邮箱:qajjdd@126.com
(二)迁安市交通运输局
受理举报电话:0315—7639409
邮寄地址:迁安市交通运输局钢城大街2456号,邮编:064400。
受理举报邮箱:zx7639409@163.com
(三)迁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0315-7620148。
三、其他注意事项
(一)提倡实名举报,受理单位将对反映人相关个人信息严格保密。本次专项整治不受理与整治内容无关的举报反映和来信来电,不干预司法活动,不查办具体案件。
(二)举报反映的问题线索应当真实、准备,内容要具体详细,应包含涉及问题人员、问题的基本情况、反映问题事实描述等。不得虚构、夸大、捏造势实,严谨借举报名义对他人诬告、陷害。
(三)反映问题受理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15日。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工作的关心支持和协助配合!
迁安市道路交通安全和运输执法领域
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