遵化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遵化市自来水管理中心
关于《严禁擅自开启、使用消防栓取水》的通告
消防栓是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一道“防火墙”。近期以来,我市公共消防栓超范围使用比较普遍,部分消防栓遭到损毁,不仅影响到紧急情况下消防栓的正常启用,危及公共安全,而且造成自来水资源浪费,严重影响市民正常用水。
为加强消防栓管理,我管理中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唐山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通告如下:
一、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挪用或者擅自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二、公共消防栓实行专管专用制度,除训练演练、灭火救援用水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动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操作城市供水公用供水阀门或者违反规定使用公共消防设施和市政设施取水。
三、任何单位与个人都有义务保护消防供水设施,严禁擅自拆迁、埋压、圈占、停用或损毁,不得将其挪作它用。
四、私自启用消防栓取水的,视为盗用公共供水行为。
五、对违反上述规定的,我管理中心将联合公安、城管、住建、交通等有关部门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条和《唐山市城市供水用水条例》第三十七条等条款予以处罚。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