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回佳佳 通讯员 唐亚楠)为切实减轻参保群众医疗费用负担,实现让群众“看好病、少花钱、少跑腿”的目标,近日市医保局印发《唐山市“预住院”管理实施方案》,在市人民医院试点的基础上全面展开“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工作,将医疗机构范围扩大至符合条件的二级及以上定点医疗机构,目前我市共有26个临床科室140个病种纳入“预住院”管理。
“我上周办理的‘预住院’,昨天接到市人民医院正式住院的通知,住院当天就顺利完成手术,今天就出院了。”7月19日,正在办理出院手续的张女士告诉记者,她被诊断为乳腺疾病,需要手术治疗,但没想到从入院到出院,仅用了2天时间,不用提前住院等待手术,门诊检查费用还能报销,省钱又省时。
对部分疾病诊断明确、病情相对稳定,经综合评价符合住院手术指征、施行择期手术治疗的参保患者,可按规定程序办理“预住院”手续,患者先检查后住院,检查费用在正式入院后纳入住院费用结算。“预住院”期间,患者在门诊进行的术前常规检查检验及必要专科检查检验等费用,在正式入院后纳入住院费用结算。
我市“预住院”医保支付范围包括:“预住院”转正式入院,参保患者办理“预住院”登记手续后至正式入院、出院期间,在同一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结算,入院日期为正式转入住院时间。未办理实际住院手续的,从“预住院”模式转入门诊,其费用按门诊政策结算;已办理正式住院手续,但由于病情或个人原因等未行手术的,发生的门诊费用按门诊政策结算,住院费用按住院政策结算。
此次我市“预住院”费用医保支付工作的开展,将会有效降低平均住院日、提高病床周转率、改善病人就医体验,更好地促进我市医疗机构可持续发展,提升医保基金使用效率,最大限度地满足广大参保人员就医需求,真正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