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05 15:02:33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迁安市人才政策摘编

‍新引进高校毕业生补助

新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科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按照“凤凰英才”政策给予奖补。

企业新全职引进的高级职称专业技术人员和高级技师,签订3年以上合同,给予6万元安家费、3年内每年1.5万元生活补贴。

技能技术人才奖补

按照“凤凰英才”政策给予奖补。另外,对企业职工参加技能培训并取得技师、高级技师职业资格证书的,分别给予3000元、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对民营企业专业技术人员新评定副高级职称、正高级职称的,分别给予5000元、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企业建立技能大师工作室,通过批准验收的,给予3万元的一次性补助。

创新创业人才(团队)奖补

新引进培养的国内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团队),经科技主管部门认定,按照国家级、省级、唐山市级分别给予100万元、30万元、1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科技创新平台奖补

在享受上级相关奖补资金基础上,对经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唐山市级众创空间,分别给予一次性50万元、20万元、10万元奖励。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唐山市级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工业设计中心、重点实验室、产业技术研究院等创新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200万元、100万元、30万元奖励。对获批建立河北省院士工作站的企事业单位,给予一次性100万元建站奖励。经批准设立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给予20万元建站资助,获批的省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给予10万元建站资助,每进站(基地)1名博士给予10万元科研资助。

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唐山市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辅导(孵化)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分别给予一次性100万元、50万元、20万元的奖励。对孵化器在孵企业,从入孵之日起的第一、二、三年分别给予100%、70%、30%的服务费补贴,单个项目支持面积不超过500平方米。

校企合作奖补

对校企合作的人才培养项目,经审核认定,按培养经费10%的比例给予每个项目不超过10万元的补助

畅通现有人才进修渠道

鼓励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加学历、学位教育及各类业务培训,经单位推荐,组织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参加在职学习,获得硕士及以上毕业证书(或学位证书)的,其学费由市财政按60%比例报销。企业员工参加在职学习,毕业后获得硕士及以上学位的,市财政给予5000元的补贴。

市场化引才育才奖补

对一年内全职引进博士研究生2名以上的企业,或者硕士研究生5名以上的企业,给予10万元资助。

人才政策咨询热线:【迁安市】7639221;7638385

编辑: 刘海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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