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省内率先推行“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
唐山健全全链条森林资源管护机制
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徐喆 通讯员 李昕秀 吴亚楠)近日,唐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唐山市中级人民法院联合印发《关于建立“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的意见》,在全省率先创建“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进一步压实各级林长和审判机关对森林资源的保护责任,构建部门联动、打防结合、快速有力的林草资源保护新格局。
我市自2021年4月全面推行林长制,建立了“组织在市、责任在县、运行在乡、管理在村”的林长制工作体系,确定了市县乡村四级林长17044名,其中市级林长19个、县级林长272个、乡级林长2599个、村级林长14080个、国有林场林长30个、自然保护地林长42个、森林经营单位林长2个。
为进一步推深做实林长制工作,市资规局联合市检察院、市公安局、市中级人民法院相继建立了“林长+检察长”“林长+警长”“林长+法院院长”协作机制,健全了森林资源监管、执法、起诉、审判、执行等全链条森林资源管护机制,为确保全市森林资源安全奠定了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