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志远)9月18日,路南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规范月饼等节令商品价格秩序的提醒告诫书,进一步规范月饼市场价格秩序,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坚决遏制商品过度包装、“天价”月饼等现象。
经营者应自觉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国家标准,在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过程中,依法诚信经营,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明码标价,加强价格自律,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要遵循公平、合法、诚实信用的定价原则,为消费者提供价格合理的月饼。鼓励简约适度、绿色低碳包装,鼓励销售物美价廉的盒装月饼。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要登记保存交易信息,以备有关部门依法查核。
销售盒装月饼,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包装的强制性标准,不得使用贵金属、红木等贵重材料,减少包装材料的过度使用。鼓励使用绿色环保、可作其他用途的包装。销售盒装月饼,不得以任何形式搭售其他商品,也不得以礼盒等形式将月饼同其他产品混合销售。
严禁趁节日期间不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实施价格欺诈。商业零售、酒店饭店及电商平台等经营者销售月饼等节令商品时,不得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公示价格信息;不得通过拆分订单、虚增商品数量等方式,进行混合销售、虚标商品售价;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赠送物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标示赠品的品名、数量。
酒店、餐厅等经营者加工制作、销售盒装月饼按照上述规定执行。与住宿费、餐费等一并结算的,应当将盒装月饼单价及数量单独列示。
通过电子商务平台从事月饼销售活动的经营者,按照上述规定执行。
该区市场监管局表示,将对单价超过500元的盒装月饼实行重点监管,依法查处各类价格违法违规行为,对经提醒告诫仍未规范的价格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