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交警支队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曹妃甸区交警支队拟于2023年 10月7日调整启用:
通海路与渤海大道北向南2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学府路与富春道北向南
学府路与富春道 西向东
东海路与新港大道 南向北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世纪路与发展道 北向南反向
希望路与发展道 北向南反向
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
机动车驾驶人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
曹妃甸区交警支队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