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行政审批局关于落实文旅行业“一日办”改革的通告
为优化文化和旅游业营商环境,深化行政许可告知承诺制改革,省文化和旅游厅、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贯彻落实文旅行业经营准入推行“一日办”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推行“一日办”改革涉及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6个、行政备案事项6个。
结合我市实际,自2023年9月30日开始,将通知规定的“演出经纪机构设立审批、文艺表演团体设立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审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筹建审批、旅行社设立许可、外商投资旅行社业务许可”等6项行政许可事项和“旅游景区开放备案、旅行社服务网点备案、旅行社分社备案、设立从事艺术品经营活动的经营单位备案、个体演员和个体演出经纪人备案、演出场所经营单位备案”等6项行政备案事项按照“承诺免于实质审查”的方式,将现场勘验由审批前核查调整为审批后监管,实行“当场许可”“当日办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