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11-01 19:53:08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高新区

高新区发布引进本土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奖补实施细则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唐山高新区工委、唐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实施“智慧高新”人才引进培育计划加快建设人才强区的意见》(唐高党发〔2023〕6号)、《唐山高新区管委会关于实施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唐高字〔2023〕3号)精神,加快引进本土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制定本细则。 

一、奖励对象

(一)2023年4月15日后,全职新引进唐山籍在唐山市以外人才、毕业2年内未就业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二)2023年6月20日后,全职新引进毕业2年内未就业全日制大专学历高校毕业生的用人单位(不含机关事业单位)。

二、奖励标准

每引进一名符合条件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双一流”院校全日制本科生、普通高校全日制本科生、全日制大专生,分别给予用人单位30000元、10000元、5000元、2000元、500元一次性奖励。对引进上述人才的高新区重点产业体系企业,引才奖励增加50%。

三、申报材料

(一)《唐山高新区引进本土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奖补申请表》《唐山高新区人才奖补汇总表》。

(二)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和复印件)。

(三)引进人才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人员参保证明、工资流水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唐山高新区引进本土人才及高校毕业生奖补申请表》《唐山高新区人才奖补汇总表》,准备相关申报材料,于人才入职第二个月的26日-31日,提交到区人社局人才处。

(二)审批。区人社局对申报材料真实性以及是否符合申请奖补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

(三)拨付。高新区党工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批通过后,由区人社局拨付给用人单位。

(四)退回。引进人才需在用人单位工作至少1年时间,不满1年,用人单位需在人才离职1个月内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补贴。

五、监督管理

对在申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骗取人才补贴的,一经发现即取消申请资格、责令退回原申请得到的补贴,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将单位和个人纳入诚信不良信用记录。

六、附则

本细则的政策支持与其他政策有重复、交叉的,按照“从优、从高、不重复”原则执行,所需资金从区人才发展资金列支。执行过程中涉及到的问题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人社局人才处联系电话:0315-5776377

编辑: 郝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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