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十大队
关于启用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十大队,拟于2023年11月20日启用:
仁和道丹凤路西向东,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
南湖大道西电路东向西,新岳道卫国路北向南,南湖大道西电路西向东,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代码6095)
建设路(新岳道-南湖大道)路段违法停车抓拍设备。抓拍的违法行为有: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
南湖大道(西向东)-青龙泽西路西向东,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不按规定车道行驶(违法代码6095)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
南湖大道唐胥路西1000米西向东,南湖大道唐胥路西1000米东向西,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1120)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