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农业农村局
关于开展鲢鳙鱼增殖放流工作的公示
经河北省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指挥部领导小组同意,我局定于2023年11月24日在我市潘大水库开展鲢鳙鱼增殖放流工作,放流50-150克/尾的鲢鳙鱼26666.67斤(其中鳙鱼的比例不低于20%),请社会各界人士、广大渔民朋友积极参与、监督。
2023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