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标准化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河北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创建标准化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实施方案(试行)》(冀卫老龄函)〔2023〕9号)的要求,经各县(市、区)申报、市卫生健康委组织现场评审,现对唐山市标准化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遴选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2023年11月28日—12月4日)。
如有意见,可在公示期内将书面意见邮寄至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老龄康养处。单位意见须加盖公章,个人意见须签署真实姓名,并留下有效联系方式,信函以寄出日邮戳为准。
通讯地址:唐山市西山道7号(唐山市卫生健康委老龄康养处)
邮编:063000
电话:0315-2803700
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2023年11月28日
附件
唐山市标准化社区(乡镇)医养结合服务中心
遴选结果
迁安市杨店子镇中心卫生院
路北区河北路街道办事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玉田县石臼窝镇中心卫生院
路南区万达社区卫生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