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的决定
(2023年12月22日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25次主席会议通过)
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25次主席会议决定: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24年1月10日召开,会期半天。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听取市委市政府督查室、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市政协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办理情况的通报;听取关于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筹备情况的汇报;审议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审议政协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十三届三次会议以来提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草案),并推举报告人;审议人事事项;审议通过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关于召开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决定(草案),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的议程、日程(草案),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大会秘书长副秘书长名单(草案),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小组划分与小组召集人名单(草案),市政协十三届四次会议列席单位名单(草案),关于授权市政协第十三届主席会议审议市政协第十三届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未尽事宜的决定(草案);审议2023 年度市政协各委办室工作报告(书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