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关于变更档案管理业务专用章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现将原使用的“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人事代理专用章”变更为“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档案保管专用章”,自2024年1月1日起生效,原业务专用章作废。
特此公告。
唐山市人才交流中心
2023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