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二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二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4年1月11日调整启用以下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违法停车抓拍设备:大里路(朝阳道-长宁道)路段1、大里路(朝阳道-长宁道)路段4、长虹道(学院路-友谊路)路段1、长虹道(学院路-友谊路)路段2、长虹道(学院路-友谊路)路段3、卫国路(裕华道-长宁道)路段1、卫国路(裕华道-长宁道)路段2、友谊东辅路(朝阳道-长宁道)路段1、友谊东辅路(朝阳道-长宁道)路段2、友谊东辅路(朝阳道-长宁道)路段3、朝阳道(学院路-友谊东辅路)路段1、朝阳道(学院路-友谊东辅路)路段3、裕华道(大里路-友谊东辅路)路段1、裕华道(华岩路-建设路)路段、友谊路(北新道-兴源道)路段4、光明路(翔云道-朝阳道)路段1,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二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