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4年3月22日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
1.调整启用南新道和平路人行横道东向西、西向东的固定式人行横道检测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违法代码1357)。
2.调整启用新华道滨河路东向西1、东向西2;南新道唐钱路北;南湖大道荷花南路东1的固定式卡口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指示的(违法代码1116)、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违法代码1120)、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的(违法代码1362)。
3.调整启用胜利路(复兴路-吉祥路)路段3;增盛路(新华道-国防道)路段;复兴路(胜利路-南新道)路段1固定式违法停车自动记录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