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高新区2024年选聘优秀教师26名
★ 唐山市第八中学2024年专项选聘教师10名
★ 丰润区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90名
★ 丰南区2024年面向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名
★ 2024年丰润区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21名
★ 2024年滦南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内设部门公开选聘工作人员4名
唐山高新区2024年选聘优秀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我区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按照《唐山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唐教人〔2024〕4号)文件要求,结合各校教师队伍现状,经研究决定,继续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大学2024届普通毕业生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6名,具体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6名,详见《唐山高新区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学科岗位之间可根据报名情况、考试结果适当调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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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
2024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 2024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4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16日至2006年3月16日之间出生);
5.毕业证书及专业。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唐山高新区 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本科专业”、“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使用学历底限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3月6日-5月31日在选聘范围内的相关大学就业网站和选聘现场发布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可准备报名材料后在选聘现场进行现场报名。
需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相应学段及以上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4)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
(5)唐山高新区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
(三)联系方式
0315-5776592 赵老师
(四)资格审查及面试
1.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在现场核实。
2.面试
形式:采取现场试讲形式,试讲6分钟,答辩2分钟。
内容:所报岗位学段现行教材中的某一节授课。
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果在现场发布。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公示
1.考察:考察由人社部门结合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失信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用人单位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九)审批备案
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高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教育部门联系电话:0315-5776592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5776538
唐山市第八中学2024年专项选聘公告
为满足我校高层次教育人才的需求,结合学校现状,进一步做好2024年中小学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4.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大学的2024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2024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4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三、选聘数额
本次专项选聘教师10名。
四、选聘时间及地点
拟于即日起到2024年8月底,学校派选聘工作组陆续到选聘范围内的高校组织现场选聘活动。
五、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2024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月*日至2006年*月*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第一天的时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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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为准);
(六)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依据用人意向和实际需求,在2024年3月15日-4月15日在选聘范围内的相关大学就业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可准备报名材料后在招聘现场进行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不少于2个工作日,网上报名不少于5个工作日。网上报名截止到4月30日。
需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4年7月15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4)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
(5)唐山市市直中小学2024年教师专项选聘报名登记表。
(6)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唐山市第八中学:高老师0315-2300018
电子邮箱:tsbzbgs@163.com
(三)资格审查
学校依照发布的校园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在招聘现场核实。
(四)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采取试讲方式进行面试。
(五)签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拟聘人员自理。
(七)考察、公示
1.考察:体检合格的,由学校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指定一所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唐山市丰润区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拟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90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数额
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90名,详见《唐山市丰润区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根据我区各学校专项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选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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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大学的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在有效期内)和纳入免试认定教资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且已通过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考核取得《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须在有效期内)的人员可以参与报名。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学段及以上等级的教师资格证书,严格“持证上岗”。因个人原因未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证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但是,取得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公民只能在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或者初级职业学校担任实习指导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7、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19日至2006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签订就业协议书、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4年3月19日起在部分省重点师范院校和部分“双一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20日9:00-2024年3月28日17:00。
2、报名方式:
一是通过填报表单网络报名。
(1)扫描下方二维码方式报名:
(2)点击表单链接方式报名:
点击连接:https://f.wps.cn/g/3A7ghCZ8/参与报名。
网络报名只能使用以上两种途径之一提交一次,提交后需要修改填报内容的,请再次进入后点击“查看填写记录”进行修改。
二是在2024年3月31日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双选会现场报名(8:30开始至面试结束)。
3、报名提交材料:
提交在线表单内要求提交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且须在有效期内);
(2)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要求发送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纳入免试认定教资改革范围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师范生,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
(3)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下载、打印);
(4)唐山市丰润区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本人签字;
(5)就业协议书原件(需要网签的请注明);
(6)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等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注:请勿提交与本次报名要求无关资料。
面试现场,所有考生需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原件,依据选聘岗位条件对证件及材料原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
资格审核和面试时间、地点:
2024年3月31日,河北师范大学新校区四方广场(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资格审核教室和候考室为公共教学楼A106,面试教室在候考室内现场通知(如有变动以现场通知为准)。
(三)资格审核
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小组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工作人员将以邮箱回复或电话形式通知网报人员资格审核是否通过,请保持通讯畅通。现场报名的,现场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四)面试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试讲内容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课题自选。其中报考“小学全科”岗位的,在语文、数学、英语三个科目中任选一科进行试讲。主要通过试讲、答辩的方式,对考生进行测评赋分,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五)签订协议书
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签约成功的考生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对年龄、学历、学位、学校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九)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等资格条件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十)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专项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年内不允许调动到其他单位。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书、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本公告解释权限归唐山市丰润区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咨询电话:15324352336(工作时间)
2024年3月19日
唐山市丰南区2024年面向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医疗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满足卫健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医疗技术人员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拟面向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面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6名。其中:区医院20名,区中医医院16名,详见《唐山市丰南区2024年面向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根据我区卫健系统选聘进展情况,可在其选聘单位内动态调整选聘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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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范围
河北医科大学等各省(直辖市)重点医学类院校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国家“双一流”院校(天津医科大学等)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2024年普通类本科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2024年普通类研究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
5、毕业证书及专业。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学生;
2、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5、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4年3月18日起在哈尔滨医科大学、中国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山西医科大学就业信息网和河北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内蒙古医科大学就业创业网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1)报名要求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部分国家“双一流”院校、省级重点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共计139所2024年相应专业应届毕业生均可报名。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fnwszp@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李四—丰南区医院—岗位1-139XXXXXXXX)。
(2)报名材料
①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
②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③唐山市丰南区2024年面向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2、现场报名
报名人员也可在面试当天现场报名,考生须提前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同时携带上述报名材料。
(三)资格初审
丰南区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未通过审核的通知本人或邮件回复。
(四)面试
面试由区卫健局组织实施,区人社局全程参与面试环节,进行监督及业务指导。
1、面试时间及地点:
2024年3月23日9:00至12:00,河北医科大学中山校区主教学楼前广场(具体时间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2、面试采取自述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自述3分钟,内容包括学习经历等;答辩7分钟,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相关内容)。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果在现场发布。
(五)资格复审
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成审核小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复审,通过资格复审的进入体检程序,未通过复审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六)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医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医科大学就业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复审不合格、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岗位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九)签约
在选聘名额内,用人单位择优与应聘者现场签订《就业协议书》。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专项选聘工作组织完成后,如有剩余计划,将剩余计划纳入丰南区面向社会统一招聘方案。
(十)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区人社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十一)聘用
1、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区社局、区委编办分别办理相关手续。硕士研究生落户唐山,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5000元,或入职5年内购房并落户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10万元;双一流本科缴纳社保,落户唐山,给予一次性生活补贴2000元;区医院给予研究生学历人员每人10万元的安家费。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六年(含试用期),六年内不允许调动到其他单位,期间辞职的缴纳违约金5000元,并退还享受的补贴及安家费。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024年3月18日
2024年唐山市丰润区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医疗技术人员整体水平,满足卫健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医疗技术人员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文件规定,拟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21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部分国家“双一流”院校和省重点及以上医科院校2024年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三、选聘数额
专项选聘医疗技术人员21名。(详见唐山市丰润区2024年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根据我区各医院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选聘数额。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18日期间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
专项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专项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签约、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4年3月18日起在河北医科大学、河北中医药大学、中国医科大学等院校发布专项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
2024年3月18日9:00-3月24日9:00。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frwsjrs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李四—丰润区人民医院—岗位1-139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
(3)2024年唐山市丰润区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医疗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考生还可以面试现场报名。考生须提前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同时携带上述相关材料,依据专项选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证件及材料进行现场审查。
(三)资格审核
区人社局、区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专项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3月23日下午2:00、3月24日上午9:00
面试地点:河北医科大学(具体地点以电话形式通知考生)
资格审查合格进入面试环节。
面试采取答辩方式进行,对考生进行测评赋分,时间不超过20分钟。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面试结束后,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医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聘用单位和主管部门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丰润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唐山市丰润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专项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三年(含试用期),三年内不允许调动到其他单位。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专项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专项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17731544011(工作时间)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