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迁安市2024年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50名
※ 遵化市2024年拟选聘教师96名
※ 滦州市2024年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名
※ 滦州市2024年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8名
※ 唐山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4年拟选聘教师岗位2人
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迁安市教育局
关于迁安市2024年面向高校选聘教师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将2024年面向高校选聘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实行公开选聘,在测评、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50名。根据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各专业选聘数额。
迁安市2024年教师选聘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四)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要求。
(六)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类高校毕业生。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2024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
(七)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免试认定教师资格证证明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具有2024年本科、研究生就业协议书。
(九)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十)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25日至2006年3月24日之间出生)。
(十一)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十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人员;
2.现役军人;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3月20日,在河北师范大学等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公告。
(二)报名
2024年3月25日至4月25日,应聘人员将报名资料扫描成一个PDF上传至qajszp@126.com,文件名和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张三语文教师1XXXXXXXXXX)。报名资料:本人求职简历、身份证、教师资格证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师范生免试认定教资证明)、《就业协议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迁安市2024年教师选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也可以持上述报名资料按选聘领导小组指定时间、地点现场报名。
(三)资格审核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进行报名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环节。资格审核结果以邮件或电话形式通知本人。
(四)适岗性评价
用人单位选派评委组成考核组,对资格审核合格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满分100分,平均分60分及以上的适岗性评价合格。如果有2名及以上评委评分在60分以下的,适岗性评价直接确定为不合格。
按照选聘计划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对适岗性评价合格人员依据适岗性评价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拟面试人选。如比例内末位适岗性评价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拟面试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进行二次适岗性评价。
不按时参加面试或在面试前规定时间内放弃面试的取消应聘资格,分报考学科按照适岗性评价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部分岗位拟面试人数少于选聘计划人数时,可以对选聘计划进行调整,择优从中学语文、中学数学、中学英语、中学物理、中学生物、中学政治、中学地理、小学语文、小学数学适岗性评价合格的人员中依报考学科和名次依次递补,递补人数依据实际需求情况确定(各学科递补人数上限为:中学语文7人、中学数学4人、中学英语3人、中学物理3人、中学生物1人、中学政治4人、中学地理3人、小学语文15人、小学数学12人)。
(五)面试
面试以说课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已经签订就业协议的考生从所报考学段、学科现行教材中自主选定1课,说课时间不超过8分钟。招聘小组评委当场赋分,取所有评委平均分。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面试结束后,面试成绩在面试考点公示。
考试时间、具体地点通过微信群另行通知。
(六)体检
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和档案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反映有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对反映有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选岗
选聘人员结合岗位需求,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定岗位。面试成绩相同的,抽签确定选岗顺序。
(十)备案
拟聘用人员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体检、档案材料审核、考核合格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体检、档案材料审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一)聘用
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年限为三年,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
五、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迁安市教育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各项规定。
(三)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及时加入微信工作群,之后相关通知在群内发布,因个人原因未接到通知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适岗性评价、签订就业协议、面试、体检、考核、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五)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后果的,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六)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七)咨询电话。教育局:0315-5215515、13930588464(徐老师)、15732063790(王老师)、15369516141(杨老师)。人社局:18931591086、0315-7639201、7639202(武老师)。
遵化市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教师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拟面向高校毕业生组织选聘教师96名。现将本次选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
2024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4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29日-2006年3月28日之间出生)。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第五条的规定取得教师资格的公民,可以在本级及其以下等级的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担任教师;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与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相互通用。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遵化市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遵化市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共96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遵化市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2024年3月20日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现场报名。2024年3月29日8:30--3月31日11:00在河北师范大学公教楼B座206室进行报名,应聘人员提交《遵化市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或高等教育学历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等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核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3月31日
面试地点:河北师范大学(石家庄市南二环东路20号)公教楼B座207室。
面试采取“试讲+答辩”的形式进行,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面试,试讲内容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现行教材,课题自选,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拟聘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遵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相关考核工作。审核拟聘人员档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河北师范大学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初审合格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遵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中共遵化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做好配合工作。
2.选聘的人员与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按照《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中的规定确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本次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三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动。
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遵化市2024年选聘教师应聘意向书》和《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组织领导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选聘工作全过程自觉接受市纪检监察部门监督,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开、公平、公正。如有违反组织纪律、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
人社部门:0315-8019516
教育部门:0315-6618047
(工作日8:30-11:30,14:00-17:00)
滦州市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卫健系统对紧缺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6名,详见《滦州市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学科岗位之间可根据报名情况、考试结果适当调剂。
滦州市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中国医科大学、河北医科大学、河北中医药大学等各省(直辖市)重点医学类院校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国家“双一流”院校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2024年应届医学类高校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0日至2006年3月19日之间出生);
5、毕业证书及专业。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滦州市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本科专业”“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4年3月20日在河北医科大学、河北中医药大学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面试前。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拍照,将报名汇总表逐项填写,将报名表照片及报名汇总表电子版投递到指定邮箱lzswjjrsz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张三xxx单位专技岗位xxxx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315-7186355。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面试
形式:采取自述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自述3分钟,内容包括学习经历等;答辩7分钟,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相关内容)。
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果在现场发布。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公示
1、考察:考察由人社部门结合卫健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失信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医科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按相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审批备案
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选聘过程由滦州市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8070。
卫健部门联系电话:0315-7186355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8965193
2024年3月20日
滦州市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我市教育系统对紧缺人才的需求,经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高校毕业生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8名,现将本次选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教师28名,选聘岗位详见《滦州市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学科岗位之间可根据报名情况、考试结果适当调剂。
滦州市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
三、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省级重点师范大学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2024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4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可持在有效期内的合格证明报名应聘;严格要求“持证上岗”,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须取得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因个人原因未能通过2024年上半年教师资格认定,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20日至2006年3月19日之间出生);
5、毕业证书及专业。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滦州市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应聘人员学历底限或以上学历的毕业证书载明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岗位信息表》专业要求为“本科专业”“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以上学历证书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学历底限以上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4年3月20日-3月28日在部分省重点师范院校和“双一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网上报名
时间:2024年3月20日至面试前。
应聘人员须将报名表下载打印,按要求填写完整后拍照,将照片投递到指定邮箱:renshike@lzszhjy.cn。
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张三xxx单位专技岗位xxxx138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咨询电话0315-7128603。
线下报名
赴河北师范大学开展选聘专场会宣讲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条件及需提交的材料与线上报名相同)
(三)资格审查及面试、选岗、岗位调剂办法
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1、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提交材料:报名表一式两份、本人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一份、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等。
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问题严重的要追究责任,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2、面试
形式:采取现场试讲形式,试讲6分钟,答辩2分钟。
内容:所报岗位学段现行教材中的某一节新授课。
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
面试结果在现场发布。
3、选岗
专技岗位6、7、8,分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选择岗位中的学校,如有面试成绩相同者采用抽签的方式确定选岗先后顺序。
4、岗位调剂办法
选聘学科岗位可根据报名情况、面试成绩按以下顺序调剂:首先,因面试成绩高的考生放弃选聘出现岗位拟聘用人员不足的,从本岗位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进行递补;其次,如拟聘用人员不足,核减该岗位选聘人数,将该核减名额调整到本学段其它岗位。(1)调整学科岗位的顺序为:高中: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政治、历史、地理(职校与高中可相互调剂)。如出现两个或以上核减名额的,每个学科每次调整只增加一个名额,其余名额按顺序向下调整。(2)调整学科岗位具体递补方法为:优先由语文学科未录取人员中成绩最高者递补,如语文学科无递补人员或成绩最高者放弃递补机会,则将该核减名额调整到数学学科并由数学学科未录取人员中成绩最高者递补,如数学学科与语文学科情况一样,则将该核减名额调整到英语学科并由英语学科未录取人员中成绩最高者递补,以此类推。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
(五)体检
体检具体时间、体检人员名单、体检地点、有关要求、体检结果等有关事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公示
1、考察:考察由人社部门结合教育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察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失信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七)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人选,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人社、编制部门办理编制人事相关手续。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公开选聘的人员最低服务期限为三年,按相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
(八)审批备案
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六、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滦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选聘过程由滦州市监察委员会全程进行监督。监督电话:0315-7128070。
教育部门联系电话:0315-7128603
人社部门联系电话:0315-8965193
2024年3月19日
唐山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4年专项选聘公告
为满足我校高层次教育人才的需求,结合学校教育人才队伍现状,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拟选聘教师岗位2人,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4.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大学的2024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2024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4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三、选聘数额
本次共专项选聘教师2名。
四、选聘时间及地点
拟于即日起到2024年8月底,市直各用人单位陆续到选聘范围内的高校组织现场选聘活动。
五、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2024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3年*月*日至2006年*月*日期间出生。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第一天的时间为准;
唐山师范学院附属小学2024年教师专项选聘岗位信息表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为准);
(六)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NTCE成绩”,高中教师资格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所有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
(七)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六、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2024年3月25日-4月25日在选聘范围内的相关大学就业网站发布公告。
(二)报名
应聘人员可准备报名材料后在招聘现场进行现场报名,也可网上报名,现场报名不少于2个工作日,网上报名不少于5个工作日。网上报名截止到2024年4月20日。
需提交报名材料:
(1)身份证(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一份。
(2)毕业证、学位证(二者缺一不可)扫描件一份。202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4年7月15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教师资格证(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扫描件一份。
(4)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一份。
(5)唐山市市直中小学2024年教师专项选聘报名登记表(手写签字扫描件)。
用人单位联系方式
唐山师范学院附属小学:徐老师 0315-2253255
(三)资格审查
用人单位依照发布的校园招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以上相关材料原件均在招聘现场核实。
(四)面试
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赋分。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面试依各用人单位实际情况,可采取说课、试讲、现场表演和结构化等多种方式进行面试。
(五)签约
确定拟聘用人选后,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依据面试成绩确定体检人选,根据体检、考察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察、公示
1.考察:体检合格的,由用人单位查阅拟聘人员档案,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核拟聘人员资格条件,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
2.公示:对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指定一所学校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按照管理权限由组织、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4.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