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3-28 17:37:19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华北理工大学人事处、河北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

事业编!最新选聘公告!

◆ 路南区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
◆ 迁安市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名
◆ 玉田县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
◆ 华北理工大学2024年诚聘高层次英才








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满足我区卫健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省级重点及以上医学类院校、国家“双一流”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

2024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4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2024年参加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考试合格的人员,按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与选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和技能条件。
4.年龄一般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7日期间出生)。
5.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学生。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四、选聘数额
共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30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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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自2024年3月28日起在天津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jyw.tmu.edu.cn、天津中医药大学微信公众号(天中就创业)、河北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hbyike.jiuyeb.cn等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网上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2024年3月29日上午8:00至4月13日下午17:00,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有已取得学历的提供此表)(学信网自行打印)、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等符合选聘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以及《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的电子版、扫描件打包压缩后投递至电子邮箱:tslnwj2024@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号、联系方式。
2.现场报名
赴相关院校宣讲时接受现场报名(报名提交的材料与网上报名相同)。
(三)资格审核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面试
采取现场面试的形式进行: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对应聘人员专业知识、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面试,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具有卫生专业职称资格者、学历(学位)较高者,曾受县级及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若以上条件均相同,将同时进入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具体体检时间、地点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因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导致拟选聘岗位出现空缺的,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核
拟聘人员进入考核程序,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相关考核工作。审核拟聘人员档案,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未按时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或审档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所空岗位按本岗位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将在天津医科大学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网站http://jyw.tmu.edu.cn进行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公示结束后,岗位出现空缺,不再递补。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后,由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路南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被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服务最低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五年内不允许调动到其他单位,期间辞职的缴纳违约金5000元,并退还享受的各类人才补贴。
注: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2024年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应聘意向书》和《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六、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及《唐山市路南区“英才聚智”政策升级版》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七、相关事宜
(一)本公告由唐山市路南区卫生健康局、唐山市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二)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
卫健部门:0315-2337445
人社部门:0315-2862026
(工作日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

路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3月28日


















迁安市关于2024年面向国家“双一流”和省重点医科院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公告
为满足我市卫健系统对紧缺人才的需求,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研究,拟面向国家“双一流”和省重点(及以上)医科院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3、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6名。具体选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迁安市2024年定向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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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选聘范围
国家“双一流”和省重点(及以上)医科院校2024年应届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限户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8日-2006年3月27日之间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
2、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3、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
4、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在读学生;
5、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6、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从2024年3月27日起在河北医科大学等省级重点医科院校和国内“双一流”医科院校就业指导中心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8:30-4月8日17:00(非报名时段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qawsjrs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职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卫某-迁安市人民医院-专技岗位1-139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3、报名材料(扫描件):
(1)有效期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2)2024年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
(3)《迁安市2024年定向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
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咨询电话:0315-5357996(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
(三)资格审核
迁安市卫健局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下一个环节,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通知结果及下一环节具体事项。
(四)面试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程序,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公布,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进入下一环节。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从本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公示,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九)聘用
1、拟聘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后,由迁安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迁安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三)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四)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特别提示: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咨询电话:卫健局0315-5357996,人社局0315-7639202。(工作时间)
2024年327

















玉田县2024年专项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文件精神,为满足我县卫健系统对高层次和紧缺学科人才的需求,2024年拟面向国家“双一流”院校和省级重点及以上医学院校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国家“双一流”院校和省级重点医学院校2024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

2024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4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三、选聘数额
本次拟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50名(玉田县医院20名,玉田县中医医院30名)。详见《玉田县2024年专项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根据我县各医院选聘进展情况可动态调整选聘专业及数额。

(点击图片放大查看)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2024年应届毕业生,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8年3月28日至2006年3月27日期间出生。以此类推。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以报名第一天的时间为准;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国家统招计划高等院校普通本科及以上学历(用人单位对学历有具体要求的,以岗位信息表中的要求为准);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资格证;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2024年7月31日以后毕业的;
2.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3.失信被执行人;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公告
从2024年3月28日起在河北医科大学等选聘院校就业指导中心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网上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3月28日-4月18日17:00(非报名时段视为无效报名)。
2.报名要求:每人限报一个专技岗位和一个是否服从调剂岗位。调剂办法:如服从调剂,在设置同一招聘专业的用人单位范围内,可根据面试成绩将未被录用考生调剂到名额未满单位,面试成绩较高的优先。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ytxwsjkjrsk@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职位名称-联系方式(如:王某-玉田县医院-专技岗位1-手机号码)。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报名咨询电话:0315-6163259。
3.报名材料(扫描件):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且于2024年7月31日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
(3)《玉田县2024年专项选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登记表需上传近期正面免冠彩色证件照);
(4)在校期间荣誉奖励证书、资格证书等;
(5)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资格审核
玉田县卫健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考人员提供虚假信息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环节,审核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四面试
面试时间:2024年4月至5月;
面试地点:河北医科大学、天津医科大学、哈尔滨医科大学内蒙古医科大学、大连医科大学、新疆医科大学、辽宁中医药大学、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长春中医药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陕西中医药大学、甘肃中医药大学等选聘高校。
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报名考生要确保通讯畅通。
面试采取现场测试办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时间不超过10分钟(其中自述3分钟,内容包括学习经历等;答辩7分钟,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相关内容)。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面试实行百分制,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公布,满分100分。60分为合格线,低于合格线的不予聘用。
(五)体检
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约候选人,进入体检程序。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签约候选人: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体检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方案》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进一步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察,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选聘院校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八)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相应资格证书、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经县人社局审核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九)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唐山市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唐山市玉田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人员(待毕业后)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及时履行编制手续。公开选聘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在玉田县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含试用期)。在此期间,不得调出玉田县,否则按聘用合同约定的条款负违约责任。
注: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应聘意向书》。
六、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和我县人才奖补政策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七、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就业协议、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本公告由玉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健局负责解释,联系电话:13931566234(刘老师)18132368696(崔老师)。

2024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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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北理工大学2024年诚聘高层次英才

一、学校概况

华北理工大学是一所以工、医为主,文、理、经、管、法、艺、教等多科性协调发展,具有博士硕士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及留学生教育等教育层次和类别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省重点支持的国家“双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河北省文明校园。学校位于环渤海、环京津“两环”核心地带,坐落于绿色生态、创新智慧、美丽宜居的现代化滨海新城-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

学校现有103个本科专业,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3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1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冶金工程、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2个学科为河北省“双一流”建设学科;临床医学、生物与生物化学、化学、工程学、材料科学等5个学科进入ESI全球排名前1%行列。

二、招聘要求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热爱祖国,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具备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具有扎实的专业知识、较强的团队合作精神,身心健康。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具备较好发展潜力的国(境)内外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人员)、高级职称人员以及高层次人才(包括杰出人才、领军人才、优秀人才)。

三、引进人才待遇

(一)博士研究生(含博士后人员)待遇

1、入河北省事业单位编制;

2、安家费执行唐山市凤凰英才计划(生活补贴18万元或购房补贴30万元,生活补贴和购房补贴二选一);

3、薪资执行河北省薪酬政策。自起薪之日起3年内,按副高标准执行校内相关薪酬待遇;

4、根据业绩情况,聘期内每月发放博士津贴1000元;

5、自然科学类科研启动费不少于5万元,人文社科类科研启动费不少于3万元;

6、近五年教学科研业绩特别突出的学校急需人才,安家费不少于50万元;科研启动费自然科学类不少于20万元、人文社会科学类不少于15万元。具体待遇视个人情况和学科建设需要确定。

(二)高级职称人员待遇

1、入河北省事业单位编制;

2、安家费、薪酬等待遇按唐山市和学校相关文件执行。

(三)高层次人才待遇

具有深厚学术造诣和先进的教学及科研工作经验,在学科或专业领域有杰出贡献,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经综合评议达到学校认定的高层次人才,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和薪酬等按“一事一议、一人一策”商定。

四、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将个人简历和佐证材料发送至用人单位招聘电子邮箱,邮件主题须注明“毕业院校-学科/专业-姓名”。佐证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书、科研成果、资格证书、荣誉证书等材料,未毕业人员可不提供最终学历学位证书。具体招聘学科专业及联系方式见附件《华北理工大学2024年度引进教师学科专业需求表》。

五、联系方式

学校联系人:黄老师、高老师

联系电话:0315-8805131、8805129

电子邮箱:rsczp@ncst.edu.cn

学校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曹妃甸新城渤海大道21号

附件:










编辑: 李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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