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04 18:03:48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河北师范大学就业创业服务网、河北医科大学就业指导中心官网

最新选聘公告!

◆开平区选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3名

◆滦南县卫生健康局选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

唐山市开平区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的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部分学校工作需要,经研究,将2024年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1.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

2.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3.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4.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数额

选聘事业编制教师30名。具体选聘人数及岗位条件详见《唐山市开平区2024年教师专项选聘岗位信息表》。在选聘过程中如实际需要,相关岗位人数,经教师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并报请上级同意,可做适当调整。

三、选聘范围

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大学2024年普通类本科及以上学历普通类高校毕业生。

2024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毕业的应届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2024届毕业生本科阶段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

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字〔2017〕158 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素质符合现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要求。

5.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4月3日至2006年4月2日期间出生)。

6.具有与报考岗位要求相适应的教师资格证,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人员,可持在有效期内的相应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笔试合格成绩(即“中小学教师资格证考试NTCE成绩”,小学、中职教师资格证为两科笔试成绩,初中、高中教师资格证为三科笔试成绩)报名应聘。严格“持证上岗”,拟聘人员须在办理聘用手续前需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普通类在读学生(含在读研究生)。

2.现役军人。

3.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4.失信被执行人。

5.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选调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凡有下列亲属关系的,不得在同一事业单位聘用至具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管理岗位,不得在其中一方担任领导人员的事业单位聘用至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岗位,也不得聘用至双方直接隶属于同一领导人员的从事组织(人事)、纪检监察、审计、财务工作的内设机构正职岗位:(一)夫妻关系;(二)直系血亲关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三)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包括叔伯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四)近姻亲关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内旁系血亲的配偶;(五)其他亲属关系,包括养父母子女、形成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及由此形成的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和近姻亲关系。前款所称同一事业单位,是指依法登记的同一事业单位法人”,以及《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报名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规定不得选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2024年4月3日,在山西师范大学、山东师范大学、内蒙古师范大学、河北师范大学、天津师范大学官方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和资格审查

1.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及方式:2024年4月3日9:00至4月6日17:00,应聘人员将本人身份证正反面(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教师资格证、所在高校的就业推荐表(含成绩证明)、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唐山市开平区2024年教师专项选聘报名表》一份(需将近期彩色免冠小二寸证件电子照片插入表格内)、其他能证明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电子版及扫描件的压缩包投递至kpqzxxpjs@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选聘岗位名称、联系方式(如:张某 语文教师  13XXXXXXXXX)。

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错邮箱视为报名无效。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因所留联系电话无法接通造成的后果自负。

报名时间截止后,工作人员将以邮箱回复或电话形式通知审核合格人员下一环节具体事项。

2.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考人员自负。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进入考试环节。审查结果以电话或短信形式通知。

(三)考试内容和流程

考试环节包括适岗性评价和面试两个阶段。

1.适岗性评价。对资格初审合格人员的专业知识、教学能力、工作潜质等方面进行适岗性评价。合格分数线为60分,60分及以上的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面试方式为说课,说课教材为所报考学科所用现行教材,说课具体题目由考生自主确定一课,说课时间不超过10分钟。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满分100分,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

考试时间、具体地点通过邮件回复、电话或短信形式另行通知。

(四)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就业协议书》。如比例内末位面试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拟聘用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学历(学位)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考核,根据体检、考核结果择优聘用。

(五)体检、考核、公示、聘用

1.体检。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2.考核。考核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报到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3.公示。经体检、考核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指定某一学校网站公示,以公告为准。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体检或考核不合格、公示结果影响聘用、公示期间放弃,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在本面试组本岗位内按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4.聘用。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开平区人社局审批,并将《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市人社局备案。并按有关规定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签订聘用合同前,多人聘用岗位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顺序依次由拟聘人员自行选择聘用单位,如总成绩相同时采用抽签方式确定选择权先后顺序。

被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5.人才引进政策

拟聘人员符合唐山市委、唐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实施新时代“凤凰英才”计划加快建设高质量人才强市的意见》相关规定的,将享受人才引进优惠政策。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各项规定。

(二)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及时加入微信工作群,之后相关通知在群内发布,因个人原因未能接到通知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适岗性评价、签订就业协议、面试、体检、考核、选岗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四)此次选聘需和考生签订《2024年大中专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五)咨询电话

教育局赵老师:18633112822

教育局高老师:13739869989

教育局郝老师:18617536336

唐山市开平区教育局

2024年4月3日

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批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提升全区教师队伍整体水平,满足教育系统对高层次人才和紧缺学科师资的需求,依据《唐山市2024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专项选聘工作实施方案》精神,拟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大学的2024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3名,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一)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二)坚持民主、公开、择优的原则;

(三)坚持综合考核、注重实用的原则。

二、选聘范围

面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双一流”大学和各省师范大学的2024届普通类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根据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河北省省属师范院校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冀政办发〔2017〕158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公费师范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三、选聘数额

本次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13名。详见《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批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根据专项选聘工作实际开展情况和选聘计划数额剩余量,多次赴多所高校开展选聘工作。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具有与岗位要求相适应的相应学段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尚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但已取得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应在办理聘用手续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

7.年龄要求在18周岁及以上、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15日至2006年3月14日期间出生)。

8.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根据唐山市人民检察院、唐山市公安局等六部门联合印发的《对密接未成年人行业特岗人员实行入职查询长效机制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要求,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中小学校、幼儿园、文艺体育等技能训练机构、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儿童福利机构、为未成年人提供医疗服务的医疗机构、青少年活动中心、少年宫、青少年科技馆、少年儿童图书馆等相关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岗位。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本次专项选聘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公示、备案、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第二批选聘公告自4月3日起在选聘范围内多所大学网站发布。

(二)报名

根据选聘剩余岗位数额,采用邮箱报名和现场报名相结合的方式分批进行,考生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任选一种报名方式。选聘咨询电话:0315-2910705(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

1.报名时间

①陕西师范大学批(本批次选聘相关通知将在“陕西师范大学”网站发布)

邮箱报名:2024年4月4日-4月12日17:00(非报名时间段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2024年4月16日9:30-17:00陕西师范大学。

②辽宁师范大学批(本批次选聘相关通知将在“辽宁师范大学”网站发布,根据选聘剩余岗位确定对应岗位考生参加资格复审和现场报名,如岗位无剩余,将于“陕西师范大学”批次面试结束后,发布通知告知考生本批次选聘不再开展)

邮箱报名:2024年4月17日-4月22日17:00(非报名时间段视为无效报名);

现场报名及资格复审时间、地点:2024年4月23日9:30-17:00辽宁师范大学。

2.报名材料

(1)本人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且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扫描件一份;

(2)2024年毕业生提供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学信网自行打印)且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原件,不能提供的不予聘用。应聘人员为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还需提供普通类本科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

(3)《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批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报名表》手签字版扫描件;

(4)《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第二批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登记汇总表》电子版;

(5)教师资格证或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扫描件一份;

(6)其他能证明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一份。

注:现场报名和邮箱报名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须提供以上材料的原件、复印件各一份。

3.邮箱报名要求

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hgjykxp@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岗位-联系方式(如:李四-岗位2-139XXXXX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材料将在1个工作日之内给予审核,请注意查看邮箱回复并保持移动电话畅通。请考生合理安排邮箱报名时间,以免耽误现场资格复审;另为了防止网络拥堵,尽量不要在报名截止时间点发送报名材料。

4.资格审查

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由教育主管部门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小组,资格审核和邮箱报名复审通过的进入面试环节。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三)面试

面试采取线下测试办法,以试讲和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两批具体的面试时间和地点将在选聘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微信群通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主动添加对应批次选聘微信群。

试讲内容均为应聘学段相应学科教材,题目自己确定。主要考察应聘者对教材重点难点的把握,教学方法的选择和运用,教学环节设计、专业基本理论实践运用等,测试时间不超过10分钟。答辩环节由评委提问1-3个问题,时长不超过5分钟。

面试采用体操打分法,评委当场赋分,按照面试成绩择优确定聘用人选。面试总成绩满分100分,保留两位小数,最低合格控制分数线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聘用。

(四)签订协议书

按照拟聘用人数与选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拟聘用人选,用人单位与拟聘用人员签订《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2024年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协议书》。

(五)体检

考生面试合格的按照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程序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中共党员,教师资格证级别较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

具体体检时间、地点通过“河北师范大学”网站公布,请及时关注。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六)考核

体检合格的,考核由用人单位或教育主管部门组织实施。按照《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学校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教师资格证等材料;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并按照面试成绩高低依次递补。

(七)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师范大学”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如因体检、考核不合格出现人员空缺、公示结果影响聘用,或者拟聘用人员自动放弃聘用的,在报考同一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公示期结束后不再递补。

(八)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聘用意见,经主管部门核准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选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报唐山市人社局备案,按程序办理聘用相关手续,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

聘用人员与聘用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一般试用期一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按国家规定落实相关待遇。同时,符合兑现“唐山凤凰英才”3.0、4.0政策和“海港引才政策十四条”补贴的人员,可以按要求申领。

六、相关事宜

(一)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公告》的各项规定。

(二)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体检、考核、签订协议书、报到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七、本公告解释权限归唐山海港经济开发区专项选聘事业编制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3日

滦南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面向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为满足卫健系统对高层次和紧缺岗位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的需求,经研究,面向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选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选聘,在考试、考察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选聘范围

面向“双一流”院校和省级重点医学院校2024年应届本科及以上学历高校毕业生进行选聘,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根据唐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唐山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的本科医学生管理工作的通知》(唐卫健发【2019】5号)精神,已经与相关县区签订就业协议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不在本次选聘范围之内。

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注: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是指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高校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2024届毕业生本科需是统招普通类高等院校毕业。应聘人员应在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和学位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三、选聘数额

本次选聘事业编制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0名。详见《滦南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面向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根据各岗位报名情况及选聘进展可动态调整选聘数额,经选聘仍未满额岗位纳入县统一公开招聘计划。

四、选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道德品行和职业道德;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年龄要求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8年4月3日至2006年4月2日期间出生)。

7、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岗位信息表》。选聘岗位所需要的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专业要求为“具体专业名称”的,须一字不差;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在学校受过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的人员;

2、失信被执行人;

3、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

4、有人民法院作出的有罪生效裁判、人民检察院作出的不起诉决定、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等违法犯罪记录的人员,不得报考。

此外,报名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回避关系包括《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第六条和《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所列情形。

五、选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2024年4月2日起在河北医科大学等学校网站发布选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2日9:00—4月11日17:00;

2、报名要求:应聘人员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报名材料形成压缩文件后发送到指定邮箱lnwsrs@126.com。邮件主题注明:姓名-报考单位名称-报考岗位代码-联系方式(如:李四—县医院—专技岗位XXX)。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请应聘人员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若无法联系后果自负。

3、报名材料:

(1)身份证正反面(须在有效期内)扫描件;

(2)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3)滦南县卫健局2024年面向高校选聘事业编制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

考生还可以面试现场报名。考生须提前下载《报名登记表》并填写,同时携带上述相关材料,依据专项选聘岗位条件对应聘人员的证件及材料进行现场审查。

(三)资格审核

滦南县卫生健康局和用人单位组成资格审核组。资格审核组依照发布的选聘条件对应聘人员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通过资格审核的进入面试程序。

(四)面试

面试:采取自述和现场答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其中自述3分钟,内容包括学习经历等;答辩7分钟,内容为所报岗位专业相关内容)。

面试实行百分制,现场打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6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用。面试结果在现场发布。

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保持所留联系方式畅通。

(五)签订就业协议书

按照拟聘人数与招聘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拟聘人选,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拟聘人选: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中共党员,在校期间是学生干部且政治思想表现突出者。确定拟聘人选后签订就业协议书。

(六)体检

由县卫生健康局按照规定组织体检,具体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体检合格的,由选聘工作小组按照《公告》中岗位条件和岗位要求,审查被考核人资格条件,验证核实有关证书、证明等材料,并进一步对拟聘人员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情况进行考核,做出“合格”或者“不合格”结论。考核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八)公示

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名单在河北医科大学等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九)备案

拟聘人员体检、考核合格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提供毕业证、学位证、毕业生完整档案材料,经审核无误后,填写《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审批表》《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拟聘人员名册》,由滦南县人社局审核批准后,报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审批。

(十)聘用

1、拟聘用人员经唐山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聘用人员,由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滦南县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分别办理相关手续。

2、拟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河北省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按相关政策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合同约定的聘用期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3、本次聘用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期限三年。

六、相关事宜

1、应聘人员一经正式报名后,即视为完全接受本方案的各项规定。

2、凡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报名、资格审核、面试、报到、体检、考核、签约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

3、资格审核工作贯穿整个选聘过程,凡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以及提供虚假信息的,取消其应聘资格,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

咨询电话:0315-2450508

工作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7:00

滦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滦南县卫生健康局

2024年4月2日

编辑: 郝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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