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规范院内摩托车及非机动车管理的通知
尊敬的市民朋友: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相关要求,进一步规范院内摩托车及非机动车辆管理,预防电动自行车引发火灾,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等相关规定,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从2024年4月23日零时起,禁止摩托车及电动车、三轮车、自行车等非机动车辆驶入医院,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医院在建设路西门(医院正门)南侧规划摩托车、非机动车统一、集中停放区域,医院院内将不再设置其它停放区,请就诊患者按照要求有序停放。
二、在医院门诊入口北侧区域设置老人代步车专门停放区域,方便老人代步车停放,就诊。
对您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
华北理工大学附属医院
2024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