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4-30 14:32:59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迁安交警

5月10日,这些路口电子警察将启用!

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4年5月10日调整启用固定式违法抓拍设备:

1、G508国道与万太路交叉口由南向北、G508国道与万太路交叉口由北向南、和平路与永顺街交叉口由西向东、Y292乡道(九江钢厂大桥东侧路口)由北向南的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117)。

2、惠昌大街新汽车站路口由东向西、惠昌大街新汽车站路口由西向东、钢城路与经十四路交叉口由东向西、钢城路与经十四路交叉口由南向北、钢城路与经十四路交叉口由西向东、惠昌大街与经十一路交叉口由西向东2、惠昌大街与经十一路交叉口由北向南、丰庆路与丰安大街交叉口由东向西、惠昌大街与经十二路交叉口由东向西2、惠昌大街与经十二路交叉口由西向东2、兴安大街与阜康路交叉口由西向东的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违法代码1117);驾驶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代码6095)。

3.阜安大路与花园街交叉口由东向西的固定式公路卡口设备。

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1120);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代码1362)。

4、钢城大街与迁安一中北门不礼让行人南2由西向东的固定式公路卡口设备。

抓拍违法行为: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违法代码1357)。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迁安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4月30日

编辑: 郝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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