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6-28 06:52:46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交警

7月4日调整启用!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二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二交通警察大队拟于7月4日正式启用以下路口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

闯红灯设备:

学院路博杰学校南、学院路博杰学校北,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

学院路朝阳道北2,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

华岩路机场路西,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代码1373)。

违法停车抓拍设备:

晨光街与鹭港七号路交叉口1号设备、晨光街与鹭港七号路交叉口2号设备、建设北路(裕华道至长宁道)路段,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

移动式电子警察设备:

新增移动式电子警察设备使用位置:路北区。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

唐山交警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二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6月27日

编辑: 穆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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