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06 06:54:03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唐山交警微信公众号

7月12日调整启用!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三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三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4年7月12日调整启用以下路口电子警察设备:

大庆道水机路东向西1;龙华道工农路东向西2;长虹道龙泽路北向南1。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驾驶机动车违反禁令标志、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117);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代码6095);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违法代码7011,待限号后启用)。

荣华道河东路南向北;唐马路河北路西向东。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373);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违法代码7011,待限号后启用)。

西窑道缸窑路西向东。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违法行为(违法代码1373);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违法代码1018);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违法代码7011,待限号后启用)。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三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7月5日

编辑: 江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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