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海事局、曹妃甸海事局于2024年1月1日发布了《唐山港区海事政务服务“同城共办”事项清单(第一批)》。为了扩大唐山港海事政务服务“同城共办”范围,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在征求办事群众意见基础上,唐山海事局、曹妃甸海事局共同推出了《唐山港区海事政务服务“同城共办”事项清单(第二批)》。
通知原文
唐山海事局 曹妃甸海事局
关于推出唐山港区域海事政务服务
“同城共办”事项清单(第二批)的通告
为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扩大唐山港海事政务服务“同城共办”范围,方便企业和群众就近办理业务,切实提升企业群众办事便利度,自2024年7月18日起,唐山海事局、曹妃甸海事局共同推出《唐山港区域海事政务服务“同城共办”事项清单(第二批)》。
相关通告信息将在唐山海事局、曹妃甸海事局微信公众号、外网网站、政务窗口同步公示,可随时查询。如有疑问,可拨打政务咨询电话:0315-5012328(唐山海事局)、0315-5212328(曹妃甸海事局)。
特此通告。
唐山海事局 曹妃甸海事局
2024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