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07-24 07:00:46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

迁西栗蘑予以地理标志产品初步认定

关于对迁西栗蘑等1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初步认定的公告

第591号)

根据《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有关规定,经申请人与原农产品地理标志登记产品公告信息进行比对确认,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迁西栗蘑、张北马铃薯、砀山黄桃、黟县香榧、和县辣椒、王庄花生、阳信鸭梨、莒南花生、金湾黄立鱼、德庆巴戟、平南石硖龙眼、北海沙虫、石棉枇杷等13个产品予以地理标志产品初步认定,现予公告。

有关单位或者个人对上述初步认定的地理标志产品如有异议,可自公告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出。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国家知识产权局业务受理处(地理标志)。

邮政编码:100088。

附件:1. 迁西栗蘑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2. 张北马铃薯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3. 砀山黄桃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4. 黟县香榧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5. 和县辣椒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6. 王庄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7. 阳信鸭梨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8. 莒南花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9. 金湾黄立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10. 德庆巴戟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11. 平南石硖龙眼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12. 北海沙虫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13. 石棉枇杷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要求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7月10日

编辑: 穆俊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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