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净化医疗服务环境,推进打击治理“黑救护车”现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局、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联合开展“黑救护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向社会公布集中整治举报方式及相关事宜如下:
一、整治时间
2024年8月至2024年11月
二、举报对象
1、车辆性质注册登记为救护车号牌的机动车辆。
2、取得营运资质的非急救转运服务的机动车辆。
3、未在省内注册登记,但在我省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或营运转运患者的机动车辆。
4、未纳入“ 120”院前医疗急救网络统一管理,违规用于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的机动车辆。
5、违规使用“ 120”急救外观标识或有类似“ 急救”、“重症”、“抢救”等易混淆的外观标识,用于开展院前医疗急救服务或营运转运患者的机动车辆。
三、举报电话
0315-8800120
四、举报邮箱
wjjyzyzk@163.com
感谢社会公众对全区打击“黑救护车”专项整治行动的踊跃监督和积极配合。
唐山市曹妃甸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