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2024年富丽小区二期经济适用住房
剩余房源销售通知
为了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我市决定开展富丽小区经济适用住房销售工作,此次销售的经济适用住房位于古城富丽小区,户型为60平方米左右69套,土地性质为国有划拨土地,平均售价3600元/平方米。
城镇中低收入基本家庭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应当同时符合下列条件:1.基本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具有本市常住户籍;2.基本家庭无住房或现住房人均住房面积(指建筑面积)在15平方米以下且住房总面积在50平方米以下;3.基本家庭上年度人均可支配收入,一人户为当地政府确定的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的1.5倍以下,二人户为标准的1.2倍以下,三人及以上家庭为标准的1倍以下,且家庭资产符合规定的标准。2024年经济适用住房保障人均收入标准按照2023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54365元)。
申请人需持户口簿、身份证、婚姻状况证件、现住房和居住地证件以及工资流水和家庭总资产证明等相关材料向所在镇、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经济适用住房采取摇号销售方式确定最终购买申请人。此次镇(街)受理经济适用住房申请日期延长至2024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