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人民医院自主招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滦州市卫生健康局批准,滦州市人民医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实行公开招聘,在考试、考核的基础上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滦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计划自主公开招聘卫生技术人员46名。计划招聘人数、岗位条件等详见《滦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信息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报名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所报岗位的年龄要求。年龄一般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年龄放宽到40周岁,招聘岗位对年龄有具体要求的从其要求。《岗位信息表》年龄要求为“30周岁及以下”是指1994年9月14日至2006年9月14日期间出生;“35周岁及以下”是指1989年9月14日至2006年9月14日期间出生;“40周岁及以下”是指1984年9月14日至2006年9月14日期间出生。
5.符合与所报岗位相适应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专业要求和技能条件;
※报名人员学历底限(学位底限)或以上学历(学位)的专业名称必须与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一致(详见《岗位信息表》)。岗位条件中专业要求为“专科专业”“本科专业”“二级学科”的,须一字不差(设定的专业要求带括号的,审核时含括号中的内容;设定的专业要求不带括号的,只审核括号外内容);专业要求为“学科门类”“专业类”“一级学科”的,参考教育部制定的现行高等教育专业目录审核。
※使用学历底限(学位底限)以上的学历(学位)报考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岗位时,若专业名称与岗位条件要求的“专业类”所包含的具体专业名称一字不差的,视为同一专业。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设置管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2015年)>的通知》《河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家对专业归类有过调整、专业名称有所变更的,与所设专业属前后衔接关系的专业,视为同一专业。
※取得国外(境外)学历学位的报名人员,需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其专业名称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相近、课程基本一致,且符合该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的,可报考该岗位。
※通过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形式取得的学历(学位)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应届毕业生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取得学历(学位);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4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职业院校毕业生报考时,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全日制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分别参照中专、大专、本科毕业学历,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具体条件按《岗位信息表》要求确定。
(二)部分岗位条件的说明
1.本次招聘部分岗位用于专项招聘“高校毕业生”,包括以下人员:
(1)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国家统一招生的高等院校普通类2022、2023、2024年毕业生(离校时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3)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或毕业当年入伍,退役后(含复学毕业)2年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退役士兵。
(4)2022、2023、2024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书》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人员。
2.面向社会招收的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后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按当年应届毕业生同等对待。
3.经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的本科学历临床医师,按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同等对待。
4.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书(或资格)须在2024年9月14日前取得。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2024年8月1日及以后毕业的高等院校普通类在读学生,不在招聘范围。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的其他情形人员。
四、招聘方式
本次自主招聘采取“统一招聘”方式。
“统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
五、招聘程序
(一)发布信息
本次自主招聘通过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滦州市人民医院公众号发布招聘信息,公布招聘的岗位、人数、条件以及报名、考试安排等。在招聘过程中的重要通知事项,将通过“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二)报名和资格初审
本次自主招聘实行网上报名和资格初审,每人限报考一个岗位。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报名、照片上传、资格初审和缴费均通过网络进行。
1.网上报名方式和时间
报名网址:http://zhaopinrenmin.zxbao.com.cn
报名时间:2024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7:30
缴费时间:2024年9月14日9:00至9月18日17:30
2.网上报名的基本程序
(特别提示:请尽量避开报名高峰期,建议不要最后1天报名、缴费,并关注是否审核通过、缴费成功。)
(1)报名前,须完全了解本次招聘政策和岗位条件,认真阅读本公告,按照步骤进行具体操作。
(2)网上报名实行严格的自律机制,必须承诺履行《诚信承诺书》,对提交审核的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在招聘的任一环节中(包括试用期),凡发现网上填报的信息与实际情况不一致的、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取消应聘资格。
(3)报名人员登录http://zhaopinrenmin.zxbao.com.cn 考生需填写考生本人姓名、身份证号等信息,使用考生本人的手机号获取手机短信验证码完成登录。登录后,选择相应报名岗位,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交审核。
(4)按照要求规范填写或选择表项,认真核对《岗位信息表》条件要求,如实填写相关内容。上传的电子照片要符合要求,否则将被报名系统自动拒绝。照片要求:近期、正面、免冠彩色2寸证件照,jpg格式。报考信息通过审核后才能进行缴费操作,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
(5)报名人员“提交审核”后信息将被锁定,在未反馈审核结果前不能修改。一般情况下,审核员24小时内会在报名系统上回复审核结果。“审核未通过”的可根据审核意见,修改信息或改报岗位并重新提交审核;“审核通过”的,不能再修改,将进入缴费程序。请报名人员尽量不要选择最后时刻报名,以免因报考条件不符或填报信息不完整等原因“审核未通过”而错失改报机会。
(6)请牢记报名和缴费截止时间、打印准考证、笔试、成绩查询、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等重要时间信息,并及时关注相关要求。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同时,报名和考试期间务必保管好个人的证件和信息,因个人原因造成丢失、被他人盗用和信息被恶意篡改而影响报名和考试的,责任自负。
(7)网上缴费。缴费成功即完成报名。未按期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3.开考比例
岗位报名人数与招聘人数比例为2:1。若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时,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人数,同时通知报名人员改报其它岗位或放弃报考。
(三)笔试
1.笔试内容
笔试采用闭卷考试方法,全部为客观题,考试时限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
2.笔试时间、地点
完成网上报名的考生,自9月20日9:00起登录http://zhaopinrenmin.zxbao.com.cn 打印《笔试准考证》。
笔试时间:2024年9月22日,具体时间以笔试准考证为准。
笔试地点:以《笔试准考证》载明的考试地点、考场为准。
参加笔试时,必须同时携带有效期内法定身份证件(二代身份证、临时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否则不得参加考试。
考生务必牢记:打印《笔试准考证》时间、考试时间等重要时间信息,凡是在规定时间未完成相关操作的,将被视为自动放弃。
3.成绩查询
笔试成绩、进入资格复审人选名单,将通过“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查询。
按照进入资格复审人数与招聘人数2: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资格复审人选(末位并列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请进入资格审查环节的考生在网上服务平台下载打印面试通知单。
(四)资格复审
参加自主招聘的考生,面试前由滦州市人民医院人事部门进行资格条件复审,纪委监委驻卫健局纪检组进行监督。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根据岗位条件要求出具证件和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审原件留存复印件)。
不符合岗位报考条件的考生,取消资格。
审核通过的考生,进入下一步面试程序;未通过的取消资格,比例不足的递补本岗位笔试成绩下一名考生进入资格复审,合格的进入下一程序。
资格复审时间:2024年9月24日至9月25日
资格复审地点:滦州市人民医院人事科
(五)面试
经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确定为面试人选。请考生关注“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要求详见面试通知单。
1.面试方式:
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相关能力。
2.面试成绩:面试实行百分制,当场打分,面试成绩采用“体操打分”方法,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其他分数的平均分为面试成绩,计算面试成绩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成绩低于60分的不合格。
面试成绩当天在考场外张贴,并及时在“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发布。
3.总成绩核算与公布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两部分计算考试总成绩,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总成绩、入围体检人选名单、体检时间、集合地点及有关要求,面试结束第二天在“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公布。
(六)体检
面试结束后,出现空缺岗位不再从笔试成绩人员中递补。按体检人数与聘用人数1:1的比例,依据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人选。
如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出现并列,笔试成绩高者优先,笔试成绩仍相同,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烈士子女或配偶,学历(学位)较高者,退役士兵,少数民族考生,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或基层工作经历较长者,曾受县级以上党委、政府奖励且受奖级别较高者。如果以上条件均相同,都进入体检程序,根据体检结果择优聘用。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现行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考核
由滦州市人民医院按照《招聘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年龄、学历、学位、专业及其他岗位条件的要求,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违法违纪、失信等情况,以及资格条件复审、人事档案审核,做出“合格”或“不合格”结论。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八)公示
对考核合格的拟聘人员在“滦州市人民医院官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对公示期间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拟聘人选资格;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决定是否聘用。
因考生放弃体检、考察、聘用或体检、考察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在同一岗位中按照合格分数线内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果递补完毕之后还出现岗位空缺的,再在其他服从调剂的同类岗位中且符合招聘年龄、学历和执业资格证等要求,按岗位总成绩高低顺序依次进行调剂补录。是否递补和调剂,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递补和调剂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日内,逾期出现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和调剂。
(九)聘用
公示期满无异议拟聘人员,或有反映问题但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进行聘用,由滦州市人民医院按照政策规定与新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给予相应薪酬待遇。新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岗报到,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六、保障措施
为加强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滦州市人民医院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开招聘工作的组织协调,确保招聘工作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七、其他事项
1.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报名人员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2.考生如有骗取考试资格、伪造证件或在笔试、面试、体检等招聘环节中有舞弊行为的,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3.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后果由本人负责。
4.本次自主招聘工作有关事项由滦州市人民医院负责解释。
招聘工作咨询电话:0315-7109349
附:
滦州市人民医院2024年自主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信息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