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4年10月28日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
1.调整启用南湖大道复兴路东向西1、东向西2;南新道解放路西向东1、西向东2;新华道滨河路东口辅路的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违法代码701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
2.调整启用南湖大道学警路东向西2、西向东2;205国道稻胥路北向南、南向北的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
3.调整启用205国道稻胥路西向东的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73)、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
4.调整启用唐古路自来水街东向西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73)、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
5.调整启用唐古路自来水街南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违法代码1018)、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
2024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