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妃甸区交警支队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曹妃甸区交警支队拟于2024年10月29日调整启用以下区间测速设备、测速设备,不礼让行人设备和闯红灯设备:
唐曹高速23公里100米处至唐曹高速5公里500米处 南向北
超速行驶
唐海线 29公里250米处丰南交界 西向东
超速行驶
长丰路与垦丰大街路口北100米二中 北向南
建设大街与汇丰路路口东160米一中 东向西
建设大街与汇丰路路口东160米一中 西向东
大通路与垦丰大街路口东190米第一实验小学 东向西
大通路与垦丰大街路口东190米第一实验小学 西向东
垦丰大街与大通路路口西130米第二幼儿园 西向东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遵曹公路36公里 南向北2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通海路与新港大道 南向北1
通海路与新港大道 北向南1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曹妃甸区交警支队
2024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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