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渤海新闻网消息(记者 单宇 通讯员 高彦 刘小曼)我市坚持把“住有宜居”作为提升群众幸福生活指数的重要渠道,坚持把“让人民群众住上更好的房子”作为工作基点,有序推动保障性住房建设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持续改善群众居住条件,住房保障体系日趋完善。截至目前,今年确定的建成和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15593套、建设(筹集)保租房2573套等住房保障任务均提前完成。
今年年初,我市确定了棚户区改造基本建成安置房15593套目标任务,共涉及路南、路北、高新、丰南、丰润、滦州、迁西、滦南、海港等9个县(市、区)。为进一步完善我市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拓宽安置渠道,缩短安置周期,满足涉迁群众多样化需求,我市在全省创新出台了《关于推行房屋征收与补偿房票安置工作的实施意见(暂行)》,并通过银行贷款、专项债券等多渠道融资,多点发力解决资金难题,共完成投资42亿元,争取棚户区改造专项债券17亿元。制定出台《唐山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工作方案》,组织国企按照“以需定购”原则,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进一步优化保障性住房供给。同时,组织开展全市保障性住房需求摸底,限价商品房销售,并重启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今年以来,共建设棚户区(城中村)改造安置房15593套,建设(筹集)保租房2573套,改造城市危旧房387套。目前,全市累计改造棚户区572个片区,建设安置房项目318个、34.49万套,60余万居民喜迁新居;全市共有公租房39066套,保租房6459套,其中配租公租房37726套,配租保租房5515套,结合发放公租房租赁补贴,基本实现了低保低收入家庭应保尽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