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12-02 11:56:45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曹妃甸交警

12月9日,调整启用

曹妃甸区交警支队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曹妃甸区交警支队拟于2024年12月9日调整启用以下不礼让行人设备和闯红灯设备:

沿海路166公里800米处(冯庄子交叉口) 东进口朝西

沿海路166公里800米处(冯庄子交叉口) 西进口朝东

沿海路166公里200米处(马庄子交叉口) 东进口朝西

沿海路166公里200米处(马庄子交叉口) 西进口朝东

沿海路172公里处(一农场迎宾路交叉口) 东进口朝西

沿海路172公里处(一农场迎宾路交叉口) 西进口朝东

沿海路172公里处(一农场迎宾路交叉口) 南进口朝北

沿海路174公里200米处(一农场七队交叉口) 东进口朝西

沿海路174公里200米处(一农场七队交叉口) 西进口朝东

长丰路与创业大街 东进口朝西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世纪路与荣华道 北进口朝南

世纪路与荣华道 西进口朝东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

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

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

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逆向行驶的

垦丰大街与大通路路口西130米第二幼儿园 西向东

遇行人正在通过人行横道时未停车让行的

曹妃甸区交警支队

2024年12月2日

图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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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宋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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