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关于对基层赋权下放政务服务事项审批权限
进行调整的通知
各镇(办事处):
按照《河北省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数字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的通知》和《唐山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落实<河北省乡、村两级政务服务事项指导目录(2024年版)>有关事宜的通知》要求,现对高新区老庄子镇、街道办事处、庆北办事处、三女河办事处赋权下放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如下调整:
一、高新区行政审批局将“食品经营许可”“食品小餐饮登记”“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等3项行政许可事项依法委托老庄子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庆北办事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三女河办事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实施,对赋权事项实行“县乡同权”,下放镇办后县级部门仍可受理、办理,实现多点可办、跨层级可办。
二、高新区老庄子镇行政综合服务中心、街道办事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庆北办事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三女河办事处行政综合服务中心将不再受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农药经营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4项事项。“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农药经营许可”“林木采伐许可证核发”4项审批由区行政审批局办理。
特此公告。
唐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