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带钢酸洗平整及热镀锌铝镁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部令第4号)、《河北省环境保护公众参与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带钢酸洗平整及热镀锌铝镁项目”的有关事项向公众公告如下: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有限公司带钢酸洗平整及热镀锌铝镁项目
项目选址:河北滦州经济开发区钢铁和精密铸造产业园、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项目建设内容:项目主要建设车间主厂房及生产辅助建筑物,购置安装酸洗平整生产线2条,热镀锌铝镁生产线2条,半自动包装生产线4条,成品流运输系统设备2套及项目相应配套等公辅设施。项目建成后年产带钢酸洗平整卷160万吨和热镀锌铝镁商品卷140万吨。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滦州市榛子镇于家营村南
联 系 人:于淼 联系电话:13031532333
电子邮件:913241020@qq.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及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
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的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_siRTF-OC555-lpU0LYbOQ?pwd=munm
查阅纸质报告书的方式和途径:可联系建设单位通过现场查阅等方式和途径查阅。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公众范围:项目评价范围内公民、法人、其它组织。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获取网络链接:https://pan.baidu.com/s/1MNhXrAu_U5JHx9If3CsR7g?pwd=6dd3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可通过信函、电子邮件或者其他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意见。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12月23日至2025年1月6日(共10个工作日)。
河北省中首特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1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