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收费公示
1. 收费项目: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
2. 收费标准:220元/人
3. 收费主体:教育部
4. 计费单位:元
5. 收费依据:冀发改公价〔2024〕1658号
6. 收费范围:符合河北省报考条件的考生
7. 收费对象: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考生
8. 征收方式:通过教育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缴费
9.减免规定:无
10. 监督举报电话:0311—66005783
附件:
河北省教师发展与资格认定事务中心
2024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