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八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八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5年1月9日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
北新道(光明路至站前路)路段1,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违法代码:1039)。
北新道站前路东,北新道大里路北,站前路谊园道口西1,谊园道站前路北1,新华道学院路口南,新华道友谊路口东1,二环路与唐通路交口北,二环路与唐通路交叉口西,正兴道唐胥路东2,二环路与唐通路交叉口西2,正兴道唐胥路南1,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
竹安路公交枢纽北,抓拍违法行为: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路段通行的(违法代码:701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八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