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明材料多怎么办?忘带证件怎么办?”唐山市按照“能取消的一律取消、能替代的一律替代、能共享的一律共享”原则,在减材料上持续发力,下大气力破解困扰企业群众的这一难题,努力让企业群众办理服务事项少带或不带证明材料。
能取消的一律取消。唐山市从压减法定证明事项入手,重新修订法定证明事项目录,直接取消21项证明事项。在此基础上,为进一步破解办事过程中的隐性证明材料,唐山市全量梳理企业群众办事过程中需要提交的非法定证明材料,直接取消52项,通过告知承诺替代、数据共享等方式进一步压减,仅保留221项,形成《唐山市“无证明”事项保留清单》,最大限度精简各项证明材料。
能替代的一律替代。大力推行告知承诺制替代证明材料,在户籍管理、市场主体准营、资格考试、社会保险、社会救助、健康体检法律服务等领域推出一批告知承诺“减证”事项。其中,61项法定证明事项、164项非法定证明材料以告知承诺替代。
能共享的一律共享。大力推行电子证照“复用”,建立全市电子证照数据库,事项办理直接关联电子证照证明,实现275种电子证照“自动填”“免提交”。打通数据壁垒,强化部门间数据共享,自主开发上线“无证明”服务系统,无车证明、出生医学证明等814项证明材料通过数据共享、检验开具、视频帮办三种模式实现“免提交”。在不动产相关业务和廉租房业务办理过程中得到广泛应用,目前,唐山“无证明”服务系统累计在线办理证明5000余件,大幅提升了群众企业办事创业便利度。(记者 金宗明 通讯员 黄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