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提案委员会
关于十三届五次会议提案审查情况的报告
(2025年1月20日政协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期间,广大市政协委员、政协各参加单位和政协各专门委员会,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中共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安排,通过提案履职尽责,为加快“三个努力建成”“三个走在前列”步伐贡献政协智慧和力量。
截至1月18日17时,大会秘书处共收到提案427件。依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河北省唐山市委员会提案工作条例》有关规定,经审查,立案418件,不予立案9件。
立案提案中,委员提案295件,占70.6%;集体提案123件,占29.4%。其中,经济建设方面提案127件,占30.4%;政治建设方面提案6件,占1.4%;文化建设方面提案49件,占11.7%;社会建设方面提案225件,占53.9%;生态文明建设方面提案11件,占2.6%。
本次会议提案有以下特点:一是提案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政协工作的重要思想,深入落实中共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市工作安排,聚焦“十五五”规划制定,围绕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等全市中心大局及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建言献策。二是提案者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立足自身工作实际与专长,认真思考、深入调研,提出的建议务实可行,提案质量进一步提高。三是提案者坚持为国履职、为民尽责,着力把智慧和共识汇聚起来,把信心和力量传递出去,为唐山扛起经济大市挑大梁责任作出积极贡献,有效发挥了人民政协作为专门协商机构的重要作用。
大会闭幕后,对立案提案,市政协办公室将会同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送交承办单位办理。本次大会提案截止日期以后收到的提案,审查立案后作为闭会期间的提案及时交承办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