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州市关于公布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
代表性项目名录的通知
滦政字〔2025〕1号
为进一步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加强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和《河北省非物质文化遗产条例》,并按照唐山市委办公室、唐山市政府办公室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实施方案》(唐办传〔2021〕74号)的要求,滦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积极组织并开展了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的评审工作。
本次评审工作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严格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旨在全面推进我市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管理工作,为新时代文化强市建设贡献力量。
经过前期细致的征集、申报、初评和终审等程序,我们确定了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共计20项,项目保护单位7个(具体名录及保护单位详见附件)。
现将滦州市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予以公布,以此鼓励并推动相关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希望各项目保护单位能够切实履行职责,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为我市的文化事业作出更大贡献。
附件:滦州市第六批县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名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