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
关于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拟于2025年2月17日调整启用固定式执法取证设备。
1.调整启用唐古路唐钱路南向北的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驾驶人未取得通行证件在限制通行的区域或者路段通行的(违法代码7011);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
2.调整启用南新道农研路西向东1的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73);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的(违法代码6095)。
3.调整启用吉祥路学警路西向东的固定式闯红灯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违法代码1625);机动车不走机动车道(违法代码1018);机动车违反禁止标线指示的(违法代码1117);逆向行驶(违法代码1362)。
4.调整启用S263唐曹线1公里+900米唐津高速桥下北向南固定式公路卡口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法代码1120);驾车接拨手持电话(违法代码1362);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不按规定车道行驶的(违法代码6023)。
5.调整启用205国道183公里400米处至186公里900米东向南;205国道186公里900米处至183公里400米南向东固定式区间测速抓拍设备。抓拍违法行为有: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百分比的。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唐山市公安交通警察支队第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