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档案馆关于征集纪念抗战胜利80周年档案资料的公告
2025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80周年。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让历史说话用史实发言,深入开展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研究”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切缅怀革命先烈,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加强抗日战争史料的挖掘和保护,全面展现唐山军民在抗战中的历史贡献,即日起,唐山市档案馆面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抗日战争相关的实物、文献、照片、音视频等档案资料。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
1.反映抗战时期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建设和带领全市军民进行艰苦卓绝的抗日斗争的档案资料。
2.抗战时期我方军民使用的大刀、长矛、军号、衣物、各类工具、医疗器械等物品;抗战时期的入党材料、奖章、印章、委任状、证件、函件、书籍、肩章、标语、地图、公告、票据、旗帜、书信、书法、绘画、战利品、歌谣故事、民间传说等档案资料。
3.日寇侵华相关罪证(抗战时期日军使用或产生的物品及记录其暴行的文字、照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
4.反映抗战时期军民战斗及生活的档案资料;我军民武装、英烈人物和其近亲属、身边工作人员及相关当事人、见证人的事迹材料、日记、手稿、书籍、照片、录音、录像、专题片、艺术品等档案资料。
5.反映抗战时期重大历史事件、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思想等方面的相关档案资料,如照片、会议记录、经济统计、我方公告、宣传册、纪录片、录音、录像等档案资料。
6.反映各民主党派、各人民团体、海外华侨华人等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抗日战争以及反法西斯同盟国和国际友人援助我国的档案资料。
7.反映抗战胜利后,审判日本战犯以及战后中日关系发展的相关档案资料。
8.其他与抗战相关的各类文物史料。包括但不限于报刊、书籍、照片、音视频、公告、信函、宣传品、生活用品等。
二、征集时间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三、征集要求
1.捐赠者应保证所捐赠的档案资料来源合法、权属清晰、真实可靠。
2.实物档案应为原件,请提供档案资料的背景信息(如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
3.照片档案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过的原始记录,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文字说明的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以及拍摄者等内容。
4.音视频档案资料应播放流畅,音质、画面清晰,并请附简要文字说明。文字说明的内容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内容。
四、注意事项
1.本次征集活动中的捐赠行为属于无偿捐赠,市档案馆为捐赠珍贵档案资料的单位、团体、个人颁发捐赠证书。
2.对确有价值的档案资料,持有人暂无捐赠意愿的,经双方协商,可采取复印复制等方式进行征集。
3.接受捐赠的档案资料归国家所有,捐赠单位、团体、个人对所捐赠的档案资料享有优先利用权,并可对其中不宜向社会开放的内容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联系人:王凯、郑丽娟、高昂
联系电话:0315-2801721、15932154882
联系地址:河北省唐山市路南区丹凤路6-1号
邮编:0630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