滦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关于调整启用电子警察抓拍设备的公告
为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升安全驾驶行为,减少交通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大队拟于2025年3月24日对以下地点的违停电子警察设备进行调整启用:
抓拍地点:团结路中大街南北路段;文化路中大街东西路段;建设路南大街南北路段;建设路中大街东西路段;和平路学苑街南北路段。
抓拍违法行为:机动车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驾驶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它车辆、行人通行的。
提醒广大人民群众出行遵守交通规则。
滦南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2025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