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3-18 21:25:55 | 环渤海新闻网
来源: 迁西发布

迁西县档案馆征集档案资料!

迁西县档案馆

关于面向社会公开征集档案资料的公告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条例》《河北省档案条例》《唐山市档案工作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丰富迁西县档案馆馆藏档案资源,切实保护和抢救散存于社会的具有保存价值的珍贵档案资料,现特向社会各界广泛征集档案资料。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时间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长期有效。

二、征集内容

反映迁西县历史发展的具有收藏、展览、研究、纪念价值的文献、图片、音像及实物,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一)关于迁西革命历史、经济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等方面的文件、手稿、照片、信札、标语、证件、证书、徽章、肩章、旗帜、票证、收据、回忆录、日记、手稿等历史文物资料;

(二)迁西籍或在迁西工作、学习、生活过的党和国家领导人、省委、省政府领导人、历史名人、知名人物在迁西期间形成的讲话稿、题词、自传、日记、照片、录音(像)、信札、著作、碑文、画卷、史稿、个人收藏及使用过的实物等;

(三)迁西籍的全国和省级人大代表、党代表、政协委员、全国劳模等参加会议的胸牌、桌签、信笺、提交议案手稿、照片等具有纪念意义的实物原件;

(四)反映迁西历史文化情况的城乡建设、重要活动、重要事件、重点工程项目、城市变迁、知名企业、老字号形成的文件、布告、图纸、照片、影像、宣传册、旗帜、牌匾、证章、商标、广告等各类档案资料;

(五)迁西地区各个历史时期的地图、报纸、刊物、契约、证书、钱币、票证等各种载体档案资料;

(六)反映迁西人民生活、风俗民情、地方掌故、民族宗教、非物质文化遗产、风景名胜等方面的照片、影像、图书、画册、手稿、信、家谱等各类档案资料;

(七)具有迁西特色的有永久保存价值的其他档案资料。

三、征集方式

1、移交。属于国家所有的档案,持有人或单位要按照档案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档案馆移交。

2、自愿捐赠。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重要保存价值,非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鼓励所有权人向档案馆自愿捐赠。

3、寄存代管。对确有保存价值但不能直接捐赠的档案资料,所有权人可交由档案馆寄存代管。寄存代管期间,档案实际所有权不变,档案部门提供免费专业的保管、护养、展示服务。

4、复制。对于特别珍贵的档案资料,所有权人不愿以上述方式被征集的,在征得所有权人同意的前提下,采取仿真复制的方式征集。

四、征集要求

1、征集的档案资料除原生电子文件外,原则上应为原件,内容要客观、真实,载体形式可多样,照片应为未经修图软件修改处理、压缩的原始记录,请附照片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重要人物请说明其在照片中的位置)、拍摄者等。

2、音视频应播放流畅,画面、音质清晰,主题突出,请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拍摄时间、地点、内容、人物、拍摄者等。

3、实物请附简要文字说明,说明包括形成时间、材质、所有者等。

4、文学创作或艺术作品应为原件,数据来源须体现真实性、有效性。

五、征集说明

1、征集进馆的档案由档案馆统一管理,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征集进馆档案资料的安全和保密,同时维护被征集者的合法权益。

2、捐赠、寄存档案资料的单位或个人,对其档案资料享有优先查阅、利用的权利,并可对其不宜向社会开放的部分提出限制利用意见。

3、单位或个人所提供的征集档案资料必须权属明晰,不得侵犯第三方权利,不得违反法律法规。

六、联系方式

有捐赠意向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到迁西县档案馆办理有关事项,也可以采取信函、电话、电子邮件等方式与县档案馆联系。

地址:迁西县档案馆(迁西县紫玉街21号,警察公寓东)

联系电话:0315-5611866

联系人:付雅杰

邮政编码:064300

电子邮箱:wdgd12368@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档案资料征集”)

迁西县档案馆

2025年3月18日

编辑: 孟君